本网讯 3月24日,大龙分公司收到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该公司需增加供热用水申请的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批复同意了该公司关于供热改造后增加供热用水的申请,并将原许可的年取水总量由693万m3上调至977万m3。下一步,该公司将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向长江水利委员会申请办理新的取水许可证,使该公司发电及供热用水管理更加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更进一步推动热电联产工作。